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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要统筹规划
中央连续多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基础条件、发展环境和发展程度等存在明显差异,故我国农业信息化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采取与其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相适宜的区域性农业信息化建设模式。
一、整体推进与局部突破相协同。
农业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推进的要求,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均要重视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发达地区要在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农业的同时,积极引领新兴产业发展,使传统农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适应性,使新兴产业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欠发达地区要以信息化为引擎,抢抓工业反哺农业和农业信息化发展机遇,积极求索,大胆创新,勇于超越,实现当地农业的跨越式发展。
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全局看,既要做到整体的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适时实现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局部突破。在农业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在农业市场化程度高、农产品(13.71, 0.01, 0.07%)商品率高、市场对信息需求迫切的区域,要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力度,做好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深度开发,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应用,引导、动员、鼓励和支持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等工作,创造性地探索、论证并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农业信息化建设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农户的信息技术支持和涉农信息服务,使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服务等与农业生产融为一体,使其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使其真正发挥引领、带动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三农”建设的重要职能作用,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催化剂和新引擎,使该类地区成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排头兵,起到典型带动和标杆示范的作用。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农业经济发展相适应。
区域性农业信息化建设模式的选择直接受到其所依附的农业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作用范围、运行效率等的影响与制约。为此,我们要开展的区域性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应与农业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同步开展,协同发展。
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接受现代化教育,接触新知识、新技术等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为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应积极推动科技文化在农村地区的传播与普及,引导农民现代信息观念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丰富农民科普文化生活,全面提升农民群体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和信息观念。在此基础上,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动态调整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和策略,关注农业信息化外部环境和内生动力的变化,以信息化为手段和重要科技支撑,创造性地改变农业现状,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全面促进农业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快速成长进步。
三、满足需求与提升服务效果双促进。
广大农民信息需求的满足需要大量的资金、时间、知识等要素的投入和其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受规模、收入、知识水平等限制,小规模经营农户对信息的接受和利用能力低,仅靠其自身力量无法形成大量的、充分的信息需求,仅依靠其自身发展,农业信息市场的培育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同时,满足和创造农民的信息需求,加速农业信息化进程也有诸多有利因素和条件: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等,其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信息化需求相对强烈,信息资源应用效益较好。现阶段,农业信息服务的对象主要应以这些信息需求相对强烈的用户为主,通过其典型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激发其他农户的信息意识,进而提升其信息需求,以及信息化服务其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效果。
为实现农业信息服务效果的提升和改善,在现阶段,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应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为政府决策服务向为生产经营服务转变;二是由侧重生产信息向侧重综合性信息转变;三是由注重计算机网络向注重各类媒体相结合转变。
四、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统一。
应统筹规划农业信息化建设目标、战略、重点、次序、策略等,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应采取与其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相适应的建设模式,在发挥信息化对农业发展引领作用的同时,不宜过分超越其经济发展水平所能承受的范围。在农业信息化分区域建设过程中,要树立全局观念,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建设,实现统一、开放、包容、互联、共建、共享的目标。
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因各地区的区域经济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人文地理等各不相同,因而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应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区域展开,突出各地信息化发展重点,科学制定农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兼顾一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同时,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要根据信息技术的演进方向、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等的变化,对信息化建设模式适时调整,确保信息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
坚持信息服务手段多样化,尤其是在农业信息设施薄弱甚至缺乏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工作,注重信息化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拘一格、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传统信息服务方式,积极建设和发展新兴信息传播渠道和服务载体,及时向农民传播农业政策、科技、生产、市场等信息,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